2008年7月7日下午,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委常委、副市长雷长林随即对我市的“强塘工程”和抗旱工作作出部署。
一、高度重视“强塘”工作。“强塘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刚才,省政府已对此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加快进度,确保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一是要抓紧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报批工作。要以确保安全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打足投入,科学包装项目。确保中型项目在2008年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并上报、小型项目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当前时间紧迫,各地要从最要紧的项目、对当地影响最大的项目做起。二是要狠抓资金配套到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认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保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有效投入。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督促。三是要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重于泰山,严格实行质量终身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高标准建设、改造,确保实施一座,除险一座,保安一方。我市已于7月1日出梅,气候条件更有利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各地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除险加固工作进度,为保障安全、蓄水抗旱奠定基础。对工作不到位、任务没完成、质量出问题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项目廉政建设。我市水利建设项目较多,近几年来在廉政建设方面总体情况不错,但教训也不少。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一是要完善水利项目建设的各项制度,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工程招投标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工程款拨付制度等方面,要坚持程序到位、手续齐备。二是要坚持“阳光操作”。所有水利建设项目的发包都必须坚持公开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在工程招投标、建设过程和工程决算时,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介入,关键环节要全程参与,并要建立举报制度,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三是要加大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力度。对负责工程建设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原则上3—5年要进行交流。同时,要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廉洁承诺等措施,加强权力运行的约束,防止水利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高度重视“两手抓”。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我市出梅明显早于常年,未来我市将面临较长一段时间的高温干旱天气,预计旱情较为严重。因此,各地要未雨绸缪,一手抓灾区恢复重建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手抓防旱抗旱。一是要切实加强抗旱能力建设。水源紧缺地区、易旱地区要尽快恢复水毁灌溉设施,一时难以恢复的要采取临时措施,保住水源。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抢修堰坝、建蓄水池等方法增加水源。这项工作,各地不能一般号召,要一片一片地检查,一片一片落实解决措施,为下一步的抗旱奠定基础。二是要切实加强一线调研排查,及时协调抗旱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发生水事纠纷。各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组织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乡镇干部到农村去、到田头去,一线调研,一线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处矛盾,确保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及早做好抗大旱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牢固树立防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抗旱准备工作做细、做实,把抗旱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灌区,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抗旱措施能因地制宜落到实处。县一级要加大对乡镇、村抗旱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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