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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浙江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浙江省耕地抛荒处罚办法
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拖拉机登记规定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
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草种管理办法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农业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投诉投诉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考试考核与检验检测检疫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审查和听取意见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网上公布和受理制度
农业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调处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的发放
拖拉机注销登记及牌证照回收、公告作废
对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收回并公告
查封、没收、销毁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
对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
依法对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
依法对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
隔离、封存、处理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
查封、扣押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监督销毁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强行对种公畜予以去势或者淘汰
强制报废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农机
封存、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
村集体经济审计时封存有关账册、资产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
动物宰前有毒有害物质的强制检测
扑杀、销毁染疫、疑似染疫、病死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隔离饲养、限制使用易感染动物
监测、免疫易感染的动物
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出、交易
对出入疫区、疫点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和严格控制
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疫点
禁止染疫、疑似染疫、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疫点
控制、扑灭人畜共患疫病
发生动物疫病时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二类动物疫病、限制易感染的...
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一类动物疫病
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经营、加工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和染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未经批准擅自从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引进种子、苗木等繁殖材...
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
违反植物检疫管理规定引起疫情扩散
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
未按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经营、使用未经依法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从省外调入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以及乳用动物未办理检疫审...
调入的动物、动物产品未就近报验
未依法暂停调入有关动物、动物产品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贮存、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建立登记台...
动物、动物产品运离饲养、经营地之前未依法报检
农民个人自宰自用生猪等动物未按照规定申请检疫
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随意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
使用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垫料、包装物、运输工具等装载、仓储...
饲喂的饲料中含有国家和省明令禁用的添加剂及其他物质
使用动物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
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泔水饲喂动物
伪造、涂改、转让免疫证明和标志
未按规定建立动物防疫档案
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
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不向当地动物...
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
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或验讫印章(标志)
无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
经营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动物病料
不遵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
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
销售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的农产品
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
被审计单位违反财务收支行为
对农村审计人员打击报复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
弄虚作假、隐瞒审计事实真相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拒绝、阻碍审计检查
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增加农民负担
超过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违反规定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
未经批准非法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
未经批准擅自向农民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
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被检验人的产品或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的方式...
未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验抽样
检验机构未依法履行报告、送交和告知义务
未依照规定实施现场监督检验
伪造、涂改、转让、出租或者出借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认可证...
检验机构未依法取得监督检验认可证书
开展配种或人工受精业务的种公畜不符合规定
未依法进行畜禽培育品种中试
未经批准而开展畜禽经济杂交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
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时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
拒绝接受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
发现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
未按规定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
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
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
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
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
未依照规定标示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
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
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
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未经国家...
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
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未经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产饲料
未实行产品质量验收、经销台账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拒绝向执法人员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情况
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
违反动物源性饲料企业成品管理规定
违反动物源性饲料企业生产过程管理规定
违反动物源性饲料企业原料管理规定
未取得或假冒、伪造《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动...
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及其他禁用药品
违法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
不具备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或附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
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以及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
未经许可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
未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或者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
兽药包装上未附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
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
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
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生产、经营假冒饲料、饲料添加剂
擅自转移、隐藏、销毁或者销售被登记保存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
在饲料、饲料添加剂中直接添加添加兽药
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
经营未经登记的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不符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
拼装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
未按规定填写农业机械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未在经营场所悬挂《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不符合规定技术条件要求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超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规定的维修类别和等级从事维修业务
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
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
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拖拉机驾驶培训
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
酒后驾驶联合收割机
使用失效联合收割机牌证
涂改、伪造、冒领联合收割机牌证
挪用、转借联合收割机牌证
无证驾驶联合收割机
驾驶无号牌和无行驶证的联合收割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室超员乘坐或在联合收割机其他位置乘坐、停留与使用...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用联合收割机牵引其他机械
持学习证单独驾驶联合收割机
不按规定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仍驾驶联合收割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驾驶机型与准驾机型不符
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有其他违反作业安全行为
驾驶的联合收割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在作业区内躺卧或携带儿童进行作业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在联合收割机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
驾驶联合收割机时穿拖鞋、吸烟、饮食、闲谈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不按规定办理转籍、过户、变更和补换证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作业时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未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实行安全跟踪制度或未对产品...
伪造或者冒用绿色农产品产地、产品认定证书和绿色农产品标志
生产、加工、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中含有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
扩大绿色农产品标志使用范围或者擅自转让、转借绿色农产品证书、标...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未按照规程规定适期收获、屠宰、捕捞和采集农产品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和设施
损毁草原防火设施设备或过失引起草原火灾
违规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造成草原火灾隐患或者有草原火灾隐患经...
草原防火期内擅自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或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吸烟...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临时)登记证、登记证号
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
生产、经营包装袋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农药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消...
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
肥料产品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档...
销售未使用注册登记名称的授权品种
假冒授权品种
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蚕种生产、经营档案
销售的蚕种未附具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及蚕种标识或者蚕种标...
蚕种生产者、经营者不具备许可条件
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
蚕种送检样本弄虚作假
未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经营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经营蚕种
向无蚕种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人出售用于经营的蚕种
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蚕种
转让、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未经适应性试养推广外省审定通过的蚕品种
使用虚假蚕种标识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蚕种,或者使用虚假蚕种标...
生产、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或者审定未通过的蚕品种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违法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伪造、涂改种子标签或者种子实验、检验数据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实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畜牧兽医局行政监管:对经检疫不合格或无法补检、重检的动物、动物...
畜牧兽药局行政监管:对垫料、粪便、污物作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畜牧兽医局行政监管:动物防疫工作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农产品监督抽查
行政监管:沼气利用工程备案
行政监管:使用低于质量标准蚕种备案
行政监管:监督销毁不合格蚕种
行政监管: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行政监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
行政监管:肥料登记工作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督检验及结果公布
行政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农业野生植物环境监测
行政监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工作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对假冒植物授权品种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行政监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
行政监管:农民负担监督
行政监管: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
行政监管:兽药残留检测及结果公布
行政监管: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监督...
行政监管:新兽药研制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兽药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绿色食品 葡萄NY/T 428-2000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743—2003)
无公害中药材金银花:产地环境
无公害中药材金银花:种苗
无公害中药材金银花: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无公害中药材金银花:质量安全要求
无公害食品 饮用菊花
无公害铁皮石斛:产地环境
无公害铁皮石斛:种子种苗
无公害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要求
特种野猪第1部分:种猪
特种野猪第2部分:饲养管理
特种野猪第3部分:疫病防制
特种野猪第4部分:鲜、冻猪肉
茶尺蠖防治标准 GB 9194—88
无粒西瓜分级与包装标准
无公害枇杷生产基地的灌溉水质量标准
无公害食品梨 NY-5100-2002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中渔药使用准则与病害预防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绿色食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01)
地理标志产品 萧山萝卜干
行政监管:兽药质量抽样检查
行政监管: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副产品为糠麸、油饼(粕)、糟渣等产品的粮食、油料等生...
行政监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行政监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及结果公布
行政监管:农药残留检测
行政监管:农药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管理
行政监管: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行政监管: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及结果通报
行政监管:草原监督检查
行政监管:畜牧业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行驶证核发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使用许可
植物调运检疫证明的核发
植物产地检疫证明的核发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
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
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浙江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农业部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收购条例
化学工业部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浙江省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
浙江省种畜禽场管理及畜禽种质鉴定规则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
浙江省饲料工业管理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茶叶卫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开放式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土地登记规则
浙江省农业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实施纲要
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
浙江省花卉种子管理办法
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农业科技开发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肥料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办法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规定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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